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党总支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日期:2019-12-27 17:29:38  发布人:机电工程系  浏览量:1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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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总支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 

一、总支部党员大会

1.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文化、业务知识。

2.听取、讨论和审议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,对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、进行监督。

3.讨论并决定党总支部的重大问题,制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。

4.讨论、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;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。

5.选举产生新的总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,补选总支部委员。

二、总支部委员会

1.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的工作步骤和措施。

2.研究党总支部自身建设和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,讨论、处理总支部的日常事务、拟定向总支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

3.讨论、分析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本级组织建设、群团工作等,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
 

三、党支部会议

1.传达总支部的决议,讨论贯彻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。

2.党员汇报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;根据总支部安排,认真民主评议工作。

3.研究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推荐对党员的表彰,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。

四、党课

1.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,促使党员增强党性,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做合格党员。

2.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纲领、宗旨和党的历史,向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。

3.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和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,使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,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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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总支党员联系群众制度

 

1.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,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。每个总支部委员、支部委员和党员都要建立班级联系点,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,负责所对班级和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2.及时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提高教工的思想觉悟,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。

3.负责做好教工和班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积极做好团结工作和学生转化工作。

4.耐心听取教工(学生)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,帮助教工(学生)解决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做教工(学生)的知心朋友。

5.在系部各项工作中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影响带动教工(学生),带头完成各项任务。

6.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,自觉行动,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。

7.各委员、党员每月至少要同教工(学生)谈心一次,并向总支部汇报联系教工工作情况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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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总支民主评议制度

 

1.党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学年召开一次。

2.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总支委成员和全体党员,各成员按照党章和党员干部的要求,对自己的思想作风,工作作风,学风,生活作风,领导作风进行对照检查,找出问题,制定出整改措施。

3.要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要注意方法,以达到团结同志,互相促进的目的。

4.总支部要认真组织。讲实求效,保证人员齐全,会前要有准备,会议内容要集中,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。

5.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,并将汇总情况上报学院党政办公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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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总支部工作制度

 

1.学习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院党委决议的具体措施和办法。

2.总支委委员汇报自己工作,总结经验,找出问题,安排布置任务。

3.分析总支部委员和党员的思想状况,研究党员教育、党的思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,

4.分析系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,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新问题,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。

5.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交流思想,增强团结。

6.每学期进行一次党风党纪的教育,并研究抓好党风廉正工作。

7、每学期由教工支部、学工支部、团支部汇报一次教工和学生组织的工作情况,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。

8、上述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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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总支党员干部考核制度

 

 

为实现对系部党总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目标管理,督促党总支部开展工作,鼓励争先创优,根据《党章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。

一、考核对象与原则

考核对象为系部全体党员干部。考核原则是日常考察、定期检查和学年分析相结合。

1.日常考核。党总支部通过同党员谈话和了解教工(学生)的反映,掌握本总支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。对党员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,帮助其克服改正。发现党员违纪,如有重大问题,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。

2.定期检查。党总支部每学期检查一次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,并进行通报。

3.年度分析。党总支部每年至少对本总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,找出倾向性的问题,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。对发展的新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,并形成新党员质量分析书面报告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1.以《党章》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为标准,重点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、交纳党费、政治立场、表率作用等。

2.总支委会成员职责明确,团结协作,形成一个由总支部书记主持的团结有力的领导集体。

3.党员按时参加党总支部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,经常反映问题、参与讨论与交流,及时了解党总支部的有关决定和工作安排。

4.总支委会成员党性强,民主作风好,清正廉洁,不以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学习、科研、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三、考核等级

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。

四、考核方法:

由总支部根据党员平时参加活动记载情况及党员个人的总结汇报,给党员定格。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,支部要报学院党委审查结果通报党员本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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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总支党员发展制度

 

一、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

1.建立积极分子队伍。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教工、学生中,选拔那些在学习、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要求进步,积极靠拢组织者,列入积极分子,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。

2.对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。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:

第一通过谈话,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;

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;

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。

考察时间,至少在一年以上。

3.入党积极分子应由所在党支部考察研究后确定,并在党内宣布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由党支部指定,培养人为二名。

4.支部每年应对所在单位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整顿调整,严格划类,没有参加培训的积极分子,不能列入发展计划。

二、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

1.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教育考察实行“三级”负责制,即党委、总支部、支部各负其责。

2.预备党员在指定的党支部内参加的生活和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,支部书记及介绍人负责日常教育考察。

3.党总支部要把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工作纳入党总支部议事日程,定期听取党支部及介绍人的汇报、分析研究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,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,加强教育并每季度填写一次《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》。

4.党总支部应充分利用学院党委办的培训班、上党课等各种方法,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对基层支部教育考察工作负责督促指导。

5.党总支部要按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,最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,特殊情况要向组织反映,组织部要随时报请党委讨论审批党员转正问题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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