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青春之我耀法治之光
日期:2023-09-03 15:35:05  发布人:机电工程系  浏览量:18

以青春之我耀法治之光

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不要因为这件好事太小了不去做,也不要因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。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学生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,像随地吐痰、乱闯红灯等实际这已经是违法了,为了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判断能力关键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8月29日上午,机电工程系辅导员——李晓雨老师 给新入学的五年制新生开展了以“法律讲堂”为主题的班会。

这次班会告别了纯粹的的书本教学,用动画视频新颖独特,更加激发了学生们的好奇心。李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,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犯法的后果、法律的红线,会上,李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互动,提问问题和解决办法,让同学们在实践中了解法律 更好的进行了普法,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。会上,李老师 还给大家介绍了遵纪守法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预防犯罪、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,通过班会,学生们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,也坚定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知法、学法、守法的公民信念。

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直线上升,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之势。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,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。

未成年人既已知法律加身,当心存敬畏依法而行。“法者,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。”司马光有言如是。因此,青少年自当让法治精神根植心底。每个人从出生开始法律就伴随着我们的一生。法,正如墨绳般丈量着人的言行尺寸。法律对我们的保护也需我们遵守之以求得回报。况且,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正因法之威严不可侵犯,才让法律得以彰显光辉。青年人当与法同行,以法为准则,内化于心,乘云而上。心存敬畏,方行有所止; 心中有法,自当成方圆。在建设法治强国的今天,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我们庇护了一方天地,我辈青年也当敬之守之,从而大展宏图,问天地锋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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